公示首批14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单 |
今日,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对首批14家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从今日起至24日。 2015年1月1日起,《省社会环境检测(检查并测试)机构环境监测(Food Monitor)业务能力认定管理(guǎn lǐ)办法》施行,根据《办法》,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可以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经认定合格者,可以承担省内企业、社会团体、环保部门等委托的环境监测业务及咨询服务(fú wù)。扬州环境检测中心是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简单地说,了解环境水平,进行环境监测,是开展一切环境工作的前提。扬州空气检测新装修或新进家具的房子尽量通风。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氡气”则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对采用中央空调的,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检测。同时应当在核发的能力认定范围和有效期内承担环境监测业务,出具监测报告(The report),并对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不得超范围开展监测工作并提供监测数据或报告。通过业务能力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 申请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分为综合检测和专项检测机构两类。扬州甲醛检测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或仪器,对空气、水、食品、衣物等含有的甲醛做定量检测。综合检测机构系指具备相对较强的监测能力,可以覆盖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和固废等监测领域,可以承担省内企业、社会团体、环保部门委托的综合环境监测任务及咨询服务(fú wù)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专项检测机构系指具备某环境要素的专项监测能力,可以承担检测机构所在地市企业、社会团体和地方环保部门委托的环境监测任务及咨询服务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对通过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省环境保护厅将定期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进行年度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对监测过程中编造数据(data)、与委托方串通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数据;违反规定私自转包监测业务等行为,将取消认定资格。 拟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organization)名单 1、 2、 3、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中心 4、广电计量检测(检查并测试)有限公司(麓谷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A1A2栋负一层) 5、永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方坪德雅路口1245号2楼) 6、品标华测检测(检查并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189号中部智谷2栋602室) 7、澄源检测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梦工厂工业配套园A2栋6楼603室) 8、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闵行区韶山中路412号2区商业街301房) 9、中雁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杨柳路36号) 10、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闵行区环境保护中路188号国际企业中心4期11栋606) 11、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天心区暮云镇暮云工业园A3栋301) 12、新九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株洲中小企业促进园内8、9楼) 13、景翌环保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湘潭市九华示范区传奇西路8号景翌环保科技园2栋) 14、华环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浏阳经济(jīng jì)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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